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
时间:2024-01-28 12:31:27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(15篇)
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(15篇)

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,人们越发重视合同,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,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。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?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

甲方:湖南省益阳兴益水利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

法定代表人:李洪波

注册地址:益阳市赫山区大利路6号

乙方:

性别:

居民身份证号码:

家庭住址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有关规定,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,自愿签订本合同,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。

一、劳动合同期限

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。

二、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生效,其中试用期至20xx年xx月xx日止。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终止。员工聘用合同二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

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,担任岗位(工种)工作。

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称职标准。

第四条乙方工作地点为xx甲方指定xx,经双方协商工作地点可以变更。

三、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

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。

执行标准工时制的,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,每周工作40小时。

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。甲方安排 ……此处隐藏19419个字……合同,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无关,而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有关。一般情况下,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。但是如果单位存在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8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、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,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46条第一款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具体到您的情况,如果您所在的公司没有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8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、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,您是因为觉得工资低、“继续在这儿工作没什么意思”等个人原因想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那么您所在单位就无须支付经济补偿。

问:我是某企业一名劳资人员,企业里有名职工在厂里工作已经10年了,他想和企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请问是否符合规定。

答:《劳动合同法》第14条规定,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。第14条中还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、订立劳动合同的,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,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(一)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……”。

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,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,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:(一)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;(二)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、订立劳动合同;(三)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从你咨询的问题看,该职工在你单位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,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时,其提出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于法有据。依据法律规定,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既无权终止劳动合同,也无权提出不再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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